注意:龙港将对主城区部分人行道违法停车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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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0 16: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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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增加对主城区部分人行道违法停车实施行政处罚的通告
(第3号)

  为改善人行道无序停车现状,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提高人行道通行能力,保障行人通行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浙政发〔2015〕4号)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自2021年6月25日0时起,对在以下道路人行道上不按规定停放机动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一)试行时间:2021年6月10日至6月24日;
(二)实施时间:2021年6月25日0时起。
二、实施范围:
池浦路(龙翔路至人民路段),站港大道全线,海港路全线,象湖路全线,白河路全线,调整西一路(沿江路至站港大道段),西二路全线,西三路全线,西四路全线,西五路全线,龙湖路全线,巴曹育才街全线,巴曹兴港路全线。
三、其它
(一)试行期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人行道违法停车等违章行为以宣传教育和温馨提示为主,不予行政处罚。《关于对主城区部分人行道违法停车实施行政处罚的通告》(第1号)、(第2号)已实施路段继续抄告,不再试行。
(二)所有车辆都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严禁在未设临时停车泊位的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
(三)龙港市政务客厅综合执法窗口(世纪大道与彩虹大道交叉口)服务电话:0577-68580261,提供车辆违停案件的处理。
(四)线上处理。登录“支付宝APP”界面,选择地区“温州”---》“市民中心”---》“车主”服务,违章查缴“温州智慧城管”进行线上处理并缴款。
希望广大市民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文明、有序、整洁的市区环境。
特此通告。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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