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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关于印发农民建房“一件事”办事指南》(浙农经发[2020]6号)文件及《龙港市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和市行政审批局的核查意见,经研究,拟同意批准龙港市凤江社区姜溯利等7户8间个人建房项目,并向全社会公示。 1、公示时间和反馈方式: (1)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22日 (2)反馈方式: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建房审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龙港市农业农村局305室(江滨路184号)反映,联系电话:0577—59868037、59868038 2、公示项目
项目名称 | 龙港市凤江社区姜溯利等7户8间个人建房项目 | 土地坐落 | 龙港市凤江社区 | 建 房 户 名 单 | 1.姜溯利(2间)、2.张金崇、3.姜溯淼、4.姜溯受、5.姜溯芬、6.姜溯荣、7.姜溯勇 | 用地面积 | 485㎡ | 建筑基底面积 | 343.20㎡ | 层 数 | 3层(直间式) | 总建筑面积 | 1091.38㎡ |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