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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7月至2025年5月期间,当事人龙港市陈家宅村卫生室实施了串换诊疗项目、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结算等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涉及金额4700.3元,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2650.1元;虚构医药服务项目涉及金额1944元,骗取医疗保障基金1096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的决定:1.处罚款人民币肆仟捌佰肆拾贰元壹角整(¥4842.1);2.责令暂停龙港市陈家宅村卫生室6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需按照处罚决定书列明的缴款方式择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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