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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XC-1-54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代建开发(项目名称)已由龙港市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507-330383-99-01-948669,项目业主为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代建开发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XC-1-54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代建开发 2.2项目基本情况: 2.2.1建设用地面积: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2306平方米。 2.2.2建设地点: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XC-1-54地块坐落于平海路以东、龙兴路以北、望洲路以西、临港大道以南,具体界线详见用地红线图。 2.2.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地上计容建筑面积:80997.8㎡且≤149534.4㎡,容积率:1.3-2.4;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全过程代建开发模式,招标范围包括且不仅限于:中标人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程序负责项目全过程代建开发,负责前期工作、手续办理(不含用地手续和划拨决定书办理)、负责地块三通一平(含施工通水、通电、临时道路、场地平整、原地坪以下障碍物清理、红线范围内电杆线路迁移、红线范围内现场渣土(泥浆)自行外运消纳(按龙港相关规定执行)、红线范围外强电、供水的外接等);负责工程监理发包;负责地块红线范围内全部的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设备、材料的采购;负责小区配套工程建设(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给排水、景观、绿化、电力、数字电视、通讯、二次供水、信号覆盖、燃气、5G通信、充电桩配电箱(含电表箱)等);负责小区名称牌(小区名称牌、幢号、单元号、户号);BIM技术应用(模型深度应满足LOD300规定);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完成并达到交付标准;负责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配合摸文、负责办理不动产权证并将项目移交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相关工作(除征地拆迁、前期政府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费及土地补偿费、物业维修基金、住宅物业保修金、物业前期介入费、物业启动资金、物业开办费、物业委员会筹备金、高可靠性供电费、业主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费(指施工图预算编制、全过程跟踪审计和结算审核)、其他政府规定的应由招标人支付的行政事业收费除外)、工程保险费(建筑工程一切险、意外伤害险、第三方责任险)、检测费、勘测费、与各单位协调及相关问题处置产生的费用等,以及满足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所必要的红线外工作内容及费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 2.4 开发期限(工期):从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开始计算,全过程代建开发总期限99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810日历天(从监理单位发布的开工令的次日开始计算施工工期);总工期包含代建项目的前期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集中交房阶段。 2.5 质量标准:前期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程序办理;项目质量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来源:龙港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