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某地征收范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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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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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龙港市征收改造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龙政办发〔2024〕19 号),现将龙港市象岗社区(象北)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或公示期届满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认定单位或实施单位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后续处理以本次公示结果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4月18日

认定单位: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实施单位:龙港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心

现场办公地址:象岗社区人民路1500号

联系电话:0577-68685885

附:龙港市象岗社区(象北)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改造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认定意见公示表(第1号)


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5年04月09日


龙港市象岗社区(象北)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改造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认定意见公示表
(第1号)

序号

档案号

权利人

建筑坐落

用途

土地性质

建筑现状

登记情况

调查情况

其他资料

认定结论

备注

建筑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

建筑面积(㎡)

84段占地面积(㎡)

84段建筑面积(㎡)

92段占地面积(㎡)

92段建筑面积(㎡)

92后占地面积(㎡)

92后建筑面积(㎡)

认定占地面积(㎡)

认定建筑面积(㎡)

违法占地面积(㎡)

违法建筑面积(㎡)

1

XB02

吴正隆

象北村临时门牌1002号

住宅

集体

77.43

147.21

0

0

0

0

0

0

77.43

147.21


0

0

77.43

147.21


2

XN045

吴正隆

象北村临时门牌1045号

住宅

集体

33.02

33.02

0

0

0

0

0

0

33.02

33.02


0

0

33.02

33.02


注:84段系指1984年航拍拍摄显示存在建筑,92段系指1992年航拍拍摄显示存在建筑,92后系指1992年航拍拍摄显示不存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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