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苍南县公安局宜山派出所 破获一起以“买卖二手车”为名的诈骗案件 受害人林先生因轻信朋友介绍 先后两次委托朋友的熟人李某购车 不料第二次交易中 李某将28万元购车定金 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事情始于2025年11月,林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做二手车买卖生意的李某。首次委托其购买二手车时,车辆“物美价廉”,交易过程顺利,林先生对这位“靠谱”的朋友高度信任。不久后,林先生再次请李某帮忙购买一辆二手宝马X6,双方商定车价为32万元。然而,李某多次以“自身资金不足”为由,要求林先生先行支付更多车款。由于第一次的成功交易,林先生陆续向李某转账,累计支付了28万元。支付完大额定金后,林先生迟迟等不到提车通知,反而发现李某开始失联,偶尔回复也以各种理由推脱。林先生意识到可能被骗,随即向宜山派出所报案。
接报后,民警肖振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调取李某的银行流水,民警发现,林先生转入的购车款在到账后不久便被李某快速转出或取现,资金用途与购车毫无关联。在掌握确凿犯罪证据后,警方依法对李某进行刑事传唤。
面对事实,李某对其实施诈骗的行为供认不讳。他交代:“因为自身债务催债紧,就把购车款的钱挪用了。”据查,李某将28万元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并未用于任何车辆交易。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手车交易尤其是通过熟人介绍时,切勿因“情面”或过往信任而突破正常交易流程。定金支付应控制在合理比例,尾款务必在车辆过户或实际交付后结清。如遇卖方频繁要求垫付、拖延交车等异常情况,应保持警惕之心及时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