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2025年秋季中小学转学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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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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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教基〔2022〕18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5年秋季中小学转学申请及办理的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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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学对象



符合我市转入条件并已取得学籍的非毕业班学生。注:一年级、七年级第一学期不办理转学。

申请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具有施教区房产(已取得住宅性质的不动产权证)的;

2.具有龙港市户籍的;

3.随迁子女本人或者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龙港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可报名新居民子女学校。



二、转学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1日-23日



三、报名地点



我市招生有余额的学校均为登记点,请根据户籍地址、不动产所在地、居住证地址到对应施教区学校进行登记。



四、申请材料



户口本、不动产权证、出生证明、《浙江省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学生信息表(盖原学校公章)等。



五、录取原则



根据《2025年龙港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结合学校空缺名额,转学对象户籍落户时间、监护人所购房屋产权证取得时间、浙江省居住证办理时间等多个因素综合确定转学录取名单。



六、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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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5年8月19日




来源/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资料/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编辑 一审/刘艳艳

二审/王木记 范呈祥
三审/李甫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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