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举报路的困局:苍南县望里镇罗厝村基层治理沉疴深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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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南温州苍南县望里镇罗厝村,坐落在鳌江支流的水网地带,当地依托传统纺织产业发展起小微工业,全村近3000名村民世代在此农耕、务工,原本是浙南平原典型的富庶村落。上世纪90年代以来,罗宏华、罗宏杰兄弟先后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在村主干岗位上深耕超过30年。这30年间,从村集体耕地被变相侵占,到村民合法宅基地被暴力逼迁,再到千万级集体资产去向不明,数十位村民的实名举报从未中断,部分事实甚至已经被法院生效判决、镇纪委官方文件确认属实,却始终没有得到彻底纠正。当地镇党委政府数十年如一日的麻木无视,让基层治理的监督防线逐步失守,也让这个原本安稳的江南村落,陷入了“越举报、越无解”的长期困局。

一、地域发展背景下的矛盾伏笔

        罗厝村所在的望里镇,是苍南县传统的纺织产业聚集地,民营经济起步早、民间资本活跃,早年依托再生棉纺织产业形成了完整的小微产业链。2010年之后,随着当地产业升级,仓储物流、工业配套项目的用地需求快速上涨,村集体的存量建设用地、周边耕地的价值随之水涨船高。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手握村集体资源处置权的村主干,拥有了极大的资源调配空间。
        上世纪90年代初,罗宏华凭借家族人脉和本地威望当选罗厝村党支部书记,彼时村镇两级的治理体系尚未完全规范化,村级集体资产的处置、土地流转的流程约束相对宽松。罗宏华在任期间逐步搭建起覆盖全村的关系网络,其胞弟罗宏杰也依托兄长的影响力进入村“两委”班子,后续顺利接任村党支部书记,兄弟二人形成了对罗厝村村级事务的长期把控。30年间,当地经历了多轮乡镇换届、产业迭代,罗氏兄弟的影响力不仅没有随人事变动削弱,反而通过参与本地企业投资、承接村级项目等方式不断延伸,逐步与望里镇多任党政班子成员建立起稳定的利益关联,为后续数十年的“举报无门”埋下了深层伏笔。

二、三起贯穿30年的典型维权案例
案例1:46.75㎡集体土地上的6层违建,4年执行期沦为“法律白条”

        2013年6月,时任罗厝村党支部书记的罗宏华,在没有办理任何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村集体所有的46.75㎡耕地,动工兴建一栋总层高6层(含跃层)的砖混结构住宅。该建筑建成后,远超当地农村宅基地的审批面积标准,完全属于违法建筑。2019年10月11日,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过立案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认定罗宏华的行为属于非法占用集体土地,责令其15日内自行拆除违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处罚决定书生效后,罗宏华拒不履行拆除义务,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苍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县法院出具行政执行裁定书,明确由望里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实施拆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执行。这份具备强制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在望里镇被“冻结”了整整4年。直到2024年,这处违建不仅没有被拆除,反而完成了商业化改造:一楼出租给社区超市,每年固定收取2万元租金,二至六层的跃层住宅全部对外售卖,近百万元售房款全部流入罗宏华个人账户。
        举报人罗明声等8位村民,先后联合48名相关村民向国家信访局、浙江省委第七巡视组递交联名举报信,望里镇政府两次出具信访反馈意见,以“第三方工程鉴定显示拆除会影响相邻建筑安全”为理由,提出“报苍南县政府批准后没收处置”,但直到2026年,这份没收申请始终没有提交到县政府。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就正式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县法院向望里镇政府发出执行催办函,案件至今仍停留在“待处置”状态,没有任何一个部门对镇政府的执行不作为启动问责。

案例2:6亩耕地被变相侵占30年,2000万转让款私分无追责

       1995年,罗厝村罗宏侨、罗宏越等6户村民,依法取得了村里6亩优质耕地的15年承包权。时任村支书的罗宏华以“建设村集体自来水厂、解决全村饮水安全问题”为名义,向6户村民许诺两个水厂正式就业名额,以每亩7000元的低价把土地从村民手中“租赁”回来。转头他就绕过村民代表大会的民主决策程序,私自以村委会名义将土地以每亩6000元的价格转租给望里自来水厂,自己和时任村两委干部的胞弟罗宏杰暗中持有水厂10%的股份,对外却公开宣称两人没有任何持股关系。
        水厂建成后,当初许诺给6户村民的两个正式工作名额彻底落空,罗宏华反而直接将自己的儿子安排进水厂担任管理岗位。2021年,罗氏兄弟在完全没有告知全体村民、没有履行任何集体资产转让公示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将望里自来水厂全部股权以2000余万元的总价转让给苍南县水务有限公司,两人凭借暗中持有的10%股份,直接私分了200余万元转让款。2022年多名村民联名向望里镇纪委举报该问题,镇纪委仅口头告知“举报反映情况属实”,最终以罗宏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草草结案,既没有追缴200余万元的违法所得,也没有对6亩集体土地的权属作出任何纠正。2024年村民向苍南县纪委继续举报,得到的答复却是“该事件距今已有三十余年,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予立案调查”。更让6户村民难以接受的是,1999年罗厝村村委会就审批通过了他们的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限到2029年,但至今他们都没有分到半分承包地,该地块之外的数十亩村集体耕地的去向,始终没有任何部门给出明确说明。

案例3:两份胜诉判决挡不住暴力逼迁,合法民房被拆成三面残墙

       村民罗中赤、罗明利两户,在罗厝村114号拥有一栋建成数十年的二层砖混自建房,2022年正式取得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是两户家庭唯一的居住用房。2021年,为了给苍南县迈辉仓储有限公司的工业配套项目腾地,望里镇原党委书记金加簪、原镇长许骏等多名镇干部,在两户村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假冒两人的签名和指印,伪造了《拆迁补偿协议书》《农民建房申请表》等全套审批材料,违规作出望政〔2021〕17号《望里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望里镇罗厝村罗明利等9户10间城中村改造用地的批复》,试图直接剥夺两户村民的合法宅基地使用权。
        两户村民发现伪造材料的情况后,向苍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先后作出两份生效判决:(2022)浙0327行初172号行政判决书,直接认定涉案材料的签名和指印均非本人签署,判决撤销望里镇政府作出的涉两户的拆迁安置批复;(2022)浙0327行初163号行政判决书,确认望里镇政府此前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手握两份胜诉判决的村民,本以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得到保障,没想到2024年5月21日,望里镇的施工队在没有出示任何合法拆迁手续、没有提前告知的情况下,直接闯入村民家中,暴力拆除了房屋的相邻墙体。5月25日,望里镇副镇长林昭惶、驻村干部刘万安、罗厝村党支部书记罗宏杰再次带队到现场,试图拆除房屋剩余部分,上前阻拦的3名村民被工作人员暴力扭住双手强行拖离现场,多人在冲突中造成软组织挫伤,其中一名患有精神疾病的村民受强烈刺激,连夜被送往精神病院救治。事后村民拿着生效判决书、现场视频、就医记录向望里镇党委政府举报,得到的回复却是“这是项目施工的正常操作,不存在违规强拆”,没有任何一名涉事干部被追责。更值得关注的是,罗宏杰作为罗厝村党支部书记,同时还担任着苍南县迈辉仓储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既代表村集体谈判土地出让,又作为企业实际控制人受让土地,这种明显的利益关联行为,至今没有被任何部门认定违规。

三、数十年麻木无视的深层根源剖析

        罗厝村的30年举报困局,绝非单一的“干部不作为”问题,而是浙南民营经济活跃区域,村级权力长期固化、基层治理体系逐步失效的典型样本,多重结构性因素的叠加,最终让镇党委政府对群众的合法诉求选择了长期麻木无视。
        其一,是“宗族+利益”绑定的地方关系网,形成了难以突破的保护壁垒。罗氏兄弟在罗厝村深耕30年,依托本地宗族人脉和村主干的权力,通过安排亲友进入村级岗位、承接本地小微产业项目、逢年过节人情往来等方式,逐步与望里镇多任党政班子成员、镇属职能部门负责人建立起稳定的利益关联。这种覆盖村、镇两级的熟人关系网络,形成了极强的“内部消化”能力:村民的举报材料刚递到镇里,内容就已经被提前泄露给罗氏兄弟;本该由镇里牵头执行的违建拆除任务,被相关负责人以各种名义无限拖延;甚至连法院的生效判决,都能在镇一级的执行环节被“架空”。在这个封闭的利益圈子里,“彻查罗氏兄弟”就等于触动多名镇干部的共同利益,镇党委政府自然会选择用“麻木无视”的方式,把所有矛盾都消化在基层内部。
        其二,是产业升级期的土地价值暴涨,催生了“权力寻租”的巨大空间。2010年之后,望里镇的纺织产业逐步向仓储物流、高端配套方向升级,工业用地的价格从早年的每亩数万元,快速上涨到数十万元。罗厝村靠近镇中心的存量建设用地、周边耕地,瞬间成了各方争抢的优质资源。在村级集体资产处置流程约束不够完善的背景下,罗氏兄弟依托手中的权力,通过“以租代卖”、私下转让等方式,将村集体的土地资源转化为个人利益,而镇里的相关干部也能在项目落地过程中获得政绩和实际收益,双方形成了稳定的利益共同体,自然会联手对村民的举报诉求视而不见。
        其三,是基层“程序空转”的避责机制,让监督完全沦为走形式。面对村民的持续举报,望里镇相关部门已经摸索出了一套成熟的“敷衍闭环”:收到举报信后先出具《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安排工作人员做几次表面谈话,然后用“历史遗留问题复杂”“需要第三方专业鉴定”“正在按法定程序推进”等话术反复拖延,最后用一个最轻的“党内警告”处分完成“结案”。这套操作完全符合信访工作的流程规范,在工作台账上看起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实际上没有解决任何实质问题,还能帮镇干部完美规避“不作为”的问责风险。在这套避责机制下,法律的刚性被程序的弹性彻底消解,村民的举报自然就陷入了“循环空转”的死局。
        其四,是“项目优先”的政绩考核导向,把群众权益当成了发展的“可牺牲成本”。长期以来,工业项目落地数量、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都是乡镇干部政绩考核的核心指标。迈辉仓储项目作为望里镇重点推进的产业配套项目,从立项开始就被戴上了“必须快速落地”的紧箍咒。在“项目落地就是政绩,拖延进度就是失职”的考核压力下,镇党委政府自然会选择站在项目推进的一侧,为了加快征地进度,不惜突破法定程序,默许甚至主导伪造拆迁材料、暴力逼迁等行为。在这种错误的发展逻辑里,村民的宅基地权益、村集体的资产安全,都成了可以为项目让路的“次要成本”,村民的举报诉求自然会被当成“项目推进的绊脚石”,被长期压下无视。
        其五,是基层同级监督的天然失效,让镇党委政府成了自己的“裁判员”。根据现行的监督管辖规则,村级自治组织管理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主要由属地镇街纪检部门负责管辖。但在基层治理的实际运行中,镇纪委的人、财、物都依附于镇党委政府,很难独立对镇班子成员的违规决策、行政不作为行为开展深度调查。当涉及罗氏兄弟的举报牵扯出镇干部的相关责任时,镇纪委的第一选择不是立案深挖,而是“内部消化、大事化小”。这种“自己监督自己”的制度困境,让基层监督的闸门从一开始就处于失守状态,上级部门收到的举报线索,经过镇一级的层层过滤,最终都会以“情况不复杂、已经处置完毕”的结论被反馈回来,自然不会有实质性的查处动作。

四、破局的核心:打破地方关系网的闭环

        罗厝村的30年困局,是浙南不少民营经济活跃乡镇基层治理的缩影。当村级权力在熟人社会中长期固化,当镇一级的治理体系被利益关系逐步绑定,普通村民的维权之路就会变得举步维艰。
        打破这个沉积了30年的死局,不能再寄希望于镇一级的“自我纠正”,必须由苍南县乃至温州市的纪检监察部门启动提级调查,跳出地方利益网络的束缚,对所有已经被生效证据确认的违法违纪事实一查到底,不仅要追究罗氏兄弟的相关责任,更要倒查背后镇党委政府相关负责人的失职、渎职行为,全额追回被侵吞的集体资产,给所有维权村民一个明确的交代。
        基层治理的根基是民心,村民选择持续举报30年,不是为了一份轻飘飘的信访反馈单,而是为了最基本的公平正义。如果连法院生效判决确认的事实都得不到纠正,连白纸黑字的法律文书都无法落地,群众对法治的信任就会在这一次次的“麻木无视”中被逐步消耗。唯有真正扎紧基层监督的制度笼子,让每一份实名举报都能得到实质性的回应,才能让罗厝村这样的江南村落,重新回到法治乡村的正常发展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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