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黄仁光卷烟店经营过期食品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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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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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龙港市黄仁光卷烟店存在经营超出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已违反《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内容: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龙港市黄仁光卷烟店作处理如下:没收在扣的康师傅鲜虾鱼板面6包,厨兴鸭翅根9个,郑字天天香壳蛋3个,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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