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巡查扣押无船名号玻璃钢船舶叁艘,泡沫船舶陆艘,木质壹艘,共拾艘。根据调查,该渔业船舶无船名号、无船籍港登记证书、无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无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因无法联系相关权利人(所有权人、经营人及其他权利人),我单位依法对上述物品予以保存。
请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到龙港市农业农村局接受调查,并提供下列证据: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逾期未接受调查的,我单位将依法对上述船舶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龙港市海防联勤中心2楼渔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7-59955505
附件:现场照片.docx
2025年7月12日总队扣押平阳移交玻璃钢快艇1艘
2025年6月9日扣押12月23日进厂,城北派出所联合东海救援队扣押泡沫船1艘
2026年3月16日,新城滨江大道附近(内河)扣押玻璃钢快艇1艘
2026年6月2日扣快艇1艘、木质船1艘
2026年6月9日扣押泡沫船5艘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