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呼我为】为什么医院不具备医疗资质害死人,家属却不能得知案件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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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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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医院不具备医疗资质害死人,家属却不能得知案件处理结果?



 问: 


25年12月向龙港市反映10月份在美团购买龙港新城中西医结合医院出售的药物”特利加压素”,父亲使用后出现严重的大出血情况,希望部门对该医院出售的该药品进行查处(是否为正规药物,若不属于正规药物要求对该医院进行查封,不要再进行售卖),以及核查该医院的医疗资质。后得到的结果说是该医院并不具备相关的医疗资质,移交给执法部门立案处理。关于这个移交情况,12345的相关部门年初的回复是已经移交,但每次询问执法部门都说没有收到,又再次询问之前反馈移交的部门,我不知道这两个部门之间什么情况一直兜兜转转。后来终于得到执法部门的反馈,说已经收到了,处理结果要几个月等通知,就一直默默等,没想到今天去问结果,结果告知我的是这个结果早就出来了,但是结果属于医院的隐私,不方便告知我,我作为一个受害人家属,该医院在不具备医疗资质的情况下乱用药造成我父亲大出血,我受到了伤害,处理案件的结果都不能告知我?什么法条是这种规定?另外,说是轻度案件,也不作为公示,我爸爸在这场事故里已经去世了,这个是轻度案件?最后,轻度案件不公示,医院没有资质开药属于轻度案件?人都没了属于轻度案件?谋财害命什么时候都是轻度案件了?龙港市哪里的规定可以让这事故不公示,处罚给谁看?哪里来警示性?以后再发生这种或者更严重的事情,谁承担?请求相关部门帮助,什么时候医院这么黑了,到底是医院黑,还是都黑?


 答: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您好您于2026年6月8日提交的关于“申请公示龙港新城中西医结合医院案件结果,望处理”的事项,我们已收悉。2026年1月27日,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将该案件移送我局。我局于2026年2月4日立案调查,2026年4月20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井按照《信用修复管理力法》予以公示,您可以登录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查看详情。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积极建言,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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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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