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龙保住办(2021)3号)》、《龙港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细则》(龙保住办〔2024〕1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就龙港市朝阳小区546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面向社会配租相关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政策简介
本项目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保租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设收入线门槛,在龙港市内无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均可申请承租,保租房只租不售。
(二)基本情况
本次配租保租房房源为朝阳小区1栋、2栋、3栋、6栋、9栋546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坐落于龙港市彩虹大道与香林大道路口,建筑面积为18699平方米,共计546套,产权单位为龙港市城兴建设有限公司,全部房源只租不售。房源全部为电梯楼,住房套型面积约在32-35㎡,房屋已配备基本生活设施,满足入住人员基本生活所需,房源及租金详请见附件。
(三)租金情况
结合本项目房源实施整套整租,房源朝向、楼层、户型、面积,经评估年租金6221-8815元,按照保租房政策优惠20%后,年租金为4977-7052元,实施一房一价,具体价格以实际签约入住为准。保障对象在龙港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可另外享受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20%优惠。除租金外,承租人还另需缴纳壹仟元(¥1000元)承租保证金,合同终止房屋查验无遗留问题后无息退还。自用水费、电费、网络费、车辆泊位使用费、公共能耗费、生活垃圾处置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四)租赁要求
1.原则上租期不超过5年,期满后可视情况续租,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租金按季度支付,承租人须于每一期届满前,提前十五天支付下一期租金。期满5个工作日内租金不能按时缴纳的,视为自动终止合同,需无条件搬离。
2.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每两年调整一次。
3.保租房不可合租。
二、房源展示
房源展示地址为:龙港市朝阳小区。如有实地了解需求可到该房源地块物业服务中心预约咨询,预约工作人员:郑先生13958759885。
三、配租条件
申请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就业情况:在龙港市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服务合同。
(二)社保条件:以用人单位名义在龙港市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3个月以上。
(三)住房条件: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龙港市无住房,已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但房屋尚未交付的,在交付前视同无房,交房后即终止保障房资格,已入住的需于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搬离。
(四)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龙港市未获得公租房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等住房保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
1.申请人或配偶享受过政府优惠政策购(建)或分配的住房,包括公有住房、人才住房、房改房、单位集资联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包括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限价商品房、批地建房等。
2.申请人或配偶申领过购房补贴,包括人才购房补贴、高校等事业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
3.申请人或配偶正在享受人才租房补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高校等事业单位发放的租房补贴。
4.申请人或配偶正在承租分配的公有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各类人才公寓。
四、配租流程
(一)发布公告
发布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信息。
(二)提交申请
本项目采取线下提交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提交地点:龙港市朝阳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联系人:卢先生13075793180。
2.提交时间:2026年6月22日开始提交申请。
3.申请人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经单位审核盖章):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个人所税证明),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无房证明。
(三)受理审核。租赁申请经用人单位、运营单位审核后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完成时间约10个工作日。
(四)分配
1.通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缴纳承租保证金选房,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优先。
2.确定房源签订选房确认书后需在5日内签订保租房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3.租赁合同期限应不超过5年。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继续租住的,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续租期租金标准不低于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80%。(以上租赁期合计不得超过8年)
4.办理入住:入住人员需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缴纳租金后凭《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
5.小区车辆泊位提供有偿使用,具体收费标准咨询朝阳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六)入住须知
租户自行携带有关资料,开通入户水电、有线电视、网络入户等事宜。
保租房内无厨房,禁止烧菜做饭。
特此公告。
附件:朝阳小区保障房公示信息
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