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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龙港市象岗经济合作社向我局提出申请办理象岗社区邻里中心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为充分听取意见,现将选址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如图所示,其主要要求是: (1)用地性质: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2)项目选址:人民路以东、世纪大道以南、姜立夫小学以西。 (3)建设内容:本项目为邻里中心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006.28平方米(约合3.01亩)。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等)到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9日 联系电话:0577-59902551
附:龙港市象岗社区邻里中心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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